標新立異的堅持
這篇是延續上一篇的牢騷,無義。
本人一向以標新立異出了名,尤其討厭自己喜歡的牌子或人物被炒得滿街都是,每次喜歡的東西到後面變得很氾濫的時候,我就會像倒足胃口般對它失去興趣,很多人以為我很喜新厭舊,其實我只是討厭看到有人跟我穿一樣的衣服或者用相同的東西,一但發生了,雖然口頭上不說,但從此絕不再買也不會再帶出去。
認識我的人都知道這是我的忌諱,從小倒是為了這個原因「不得不」移情別戀很多次,沒辦法,我就是討厭氾濫成災的流行,甚至可以一夜之間就突然對原本愛得要死的東西棄若蔽屣,搞不好我潛意識是個無情的人也說不定。寫到這邊突然有個「妄想」,真不曉得如果有一天,我發現原來自己的男朋友其實是個萬人迷的話,我會不會也同樣對他頓失興趣呢?
好了,我說過我只是在「妄想」,既然Vivienne已經這麼多有錢的小美眉喜歡,我這窮孩子還是回去喜歡我的Jill Stuart吧!反正我對我的名字超級自戀。(是英文名不是中文名,我「不可能」會對我的中文名字自戀的,這是另一層無奈=.=)
Jill這個名字從我七八歲就開始跟著我,其實她的由來還蠻白痴的。小時候補美語時老師都會要求大家都要有自己的英文名字,但那時候才幾歲而已,我家又不是常常會去國外的好野人,誰會幫自己的小孩取英文名字啊!當然是送到美語班看小孩自己的造化啦!反正老師就拿著一張寫滿亂七八糟名字的白紙,叫我隨便選一個,那時雖然年紀很小不過想太多的個性好像已然成型,我考慮了很久,最後一見到這個Jill就決定是她了,因為她很短啊(XD)!這樣子就不怕拼錯了,不然寫考卷時拼錯自己的名字不是很丟臉嗎?XDDDD
當天晚上一回到家我就很興奮的跟我媽炫耀我的新名字和我的考慮良久的聰明計畫,沒想到我媽只冷冷的對我說:「妳的名字很難簽欸……」接著便用一種:「妳什麼不取偏偏取這種的」眼神看我。哼,為了面子,當然要逞強一下,雖然被我媽笑成這樣,但我是不可能改變我的決定的。
算了,反正我這輩子沒打算要練完草寫字體也不打算用草寫簽名,而且這個名字不知道為什麼非常得我的緣,雖然她在美國還蠻「菜市場」的,不過台灣很少人用吶!(沾沾自喜)
總之我對我的名字一直有種莫名其妙的自戀,我會買很多有字母J的吊飾或別針,也愛有Jill字樣的吊牌或產品,所以一遇上跟我同名又好看的品牌當然是無條件加分加到爆囉!
好像越來越離題了,無所謂,只是牢騷而已嘛!(本人最近火氣很大任性得要死)
1 comment:
來來小米喝杯青草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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