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19, 2005

進口蘋果真的比較好吃?


  喜歡Apple的人最近應該都有收到這篇轉寄文章「
我要通啦!──愛拍(iPod)的性感與阿婆(Apple)的內在美」。原文作者是PC MAGAZINE的發行人,主要是針對蘋果技術性的孤芳自賞以及忽略消費市場的問題做批評,文後的回應討論串已經快破800篇了,而光是批評原文的部份就佔了快九成,看來原文作者對所謂anti-apple的想法也有一定程度的孤芳自賞吧?

   其實我不是MAC的使用者,apple粉絲的身分我可能也搆不上,因為我只用過iPod。雖然一直很想弄台MAC來滿足自己標新立異的個性,不過MAC 初期的價格之高大家都知道,況且蘋果的產品跌幅向來不大,即使是快淘汰的機種也算不上便宜;再者,對一個非美術人來說,實在沒辦法適應一台不知道該安裝什 麼程式才會相容的電腦,加上身邊無人使用蘋果電腦,即使想share資料可能都沒辦法,實在是太不可親了。

  可能原文作者也是停留在我 當初的觀點吧?其實apple最近對於市佔率的野心相當明顯,從先前iBook G4的推出價格就可以看出,不到四萬元的低價加上蘋果一貫的美型設計,硬是要搶下筆記型電腦的市場;就連那些預備汰換PC的消費者,apple也祭出便宜 又實用的mac mini。然而他們的目標可不只是如此,對於市面上對iPod太過笨重及硬碟空間過大的批評,iPod shuffle的推出就是apple最好的回應,無論是容量、體積、重量、價格,他們的產品已經是應有盡有,除了選擇自己適合的,還有什麼需要挑剔?

   然而對於iPod的熱賣,作者似乎仍是不能苟同:「據說,iPod最近還是賣得很好。賣到聖誕節美國大缺貨。看著好了,我就不信邪!不照顧消費者的 fashion到底可以fashion多久?」難道他感覺不到,apple打算趁著這股iPod熱潮順勢搶攻,重新喚醒消費者對mac的吸引力,這一波的 野心有多大多明顯嗎?忽略新聞的內容與深度,卻只針對表面做單方面的主觀批評,這個PC電腦雜誌的發行人對於新聞報導的分析力恐怕還真是有待加強,也難怪 原文寫的內容也有很多有眛事實的評論,看來他可能很久沒關心電腦新聞了。

  雖然我不是蘋果的死忠fans,在看過這篇文章之後還是忍不 住想笑,一個故步自封的人在批評一個孤芳自賞的公司,整篇文章的口氣是既不屑又挑釁,難怪會引來這麼多人的指正與嘲笑,而文章中充斥的惡意調侃與粗俗自大 的辭彙,實在很難產生什麼說服力,基於一個寫作者的立場,真想勸他應該要做足功課練好文筆啊!



(關於iBook G4及iPod shuffle的介紹,請按這裡,或參閱我的Previous Posts:你的電腦mac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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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10, 2005

討厭的新年


  原本就沒有特別喜歡新年,今年更是討厭,如果你就是那個過年乃荷包豐收好時節的可惡讀者,那你可以跳過這篇文章了,因為筆者是個任性的人,我要排擠你!

   每次寒假結束開學後,同學們的話題都會繞著紅包收入打轉,五千一萬都是基本起跳金額,好一點的就會到兩三萬。像「我阿罵今年包好多喔!給我五千耶!」這 種聽起來就還不會太生氣,比較機車的像「今年超小氣的,只有一萬塊!」這種,就會很想當場把他掐死然後大吼:「怎樣!老娘就是每年都兩千塊啦!而且還是爸 媽合包的啦!(高中後有增加一千元)」而且,也不能不小心說出自己的悲慘境遇,不然只會聽到自己的同學,用那種一點也不同情的口氣說:「啊~好可憐喔!」 這種很風涼的話。




  好啦!「我的悲慘童年篇」在此結束,現在要為您播報的是今年的「大失血篇」。

   話說今年有了微薄的年終獎金收入後,陳家這個孝順的乖女兒決定要包個紅包給自己的父母,一方面孝敬兩老,另一方面則是不包不行,不然今年一整年,我可能 都會在老媽的「無紅包怨念」之叨唸下過得生不如死,所以,為了能多活幾年,我還是乖乖包了大紅包,老爸老媽老弟一人一包,真是損失慘重。唉,總有一天我一 定會被自己的愛面子心態給害死。Anyway, 雖然有每年定額的三千元紅包,但今年的實收完全是赤字,而且赤很大……(淚)

  以上是心在淌血的受訪者一點小小的哀嚎,下面是無聊的過年抱怨。

  昨天天氣又悶又冷,餐廳也沒開,只好去
士林夜市人 擠人,結果我跟胖胖一騎到士林夜市差點沒嚇傻,哇靠!哪來這麼多人?這是怎樣?士林夜市在週年慶嗎?黑壓壓的都是人頭海,看起來真是噁心,當場胃口就倒了 一半,可是都已經找到車位了,不逛真是浪費這個天上掉下來的車位,只好鼓起勇氣往人群中移動。整個人潮的行進速度大概只比早上去的龍山寺好一點吧?龍山寺 感覺是被人潮堆擠著走,士林夜市至少還可以感覺有在運用雙腳,而且在夜市至少不用隨時提防被前後左右的香燙到,也不用頂著比頭皮屑還多的香灰走來走去。但 是一天的推擠下來,我的新靴子已經被踩到快掛了,嗚嗚嗚。什麼新年穿新衣!要去逛街的人千萬不可以相信啊啊啊啊啊!

  好不容易回到家,我的電腦已經被兩個小表弟霸佔著在玩
彈水阿給,沒電腦的空虛人只好乖乖去睡,可是睡醒又不知道要幹嘛,因為那裡都沒營業,除了人擠人的西門町跟觀光地,完全是個空虛的過年啊啊啊!還有該死的
你到底打算給我壞多久?我已經好幾天都不能留言了啦啊啊啊啊!討厭的大魔王快快帶著你的新年手下滾離我的空虛生活吧!我情願每天累到死地工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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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05, 2005

絕版愛情


   這 是一本書的書名,內容是描寫13對西方最知名現代藝術家的隱秘生活,呃,關於他們愛情的隱密生活。包括約翰藍儂&小野洋子、巴勒羅.畢卡索&芳斯華. 吉洛、薩爾瓦多.達利&加拉、尚.保羅.沙特&西蒙波娃、安德魯.洛伊.韋伯&莎拉布萊曼、芙烈達.卡洛&狄亞哥.里維拉……等等舉世聞名的藝術愛侶們。 他們的藝術成就固然令人驚艷震撼,他們的愛情故事也同樣被世人流傳演繹。


       



  我有點喜歡該書的序(原文載於博客來網路書店),摘錄其中一段:


『 世界上,有些事情的發生是注定的,有些靈魂的不期而遇是必然的,沒有人能夠阻止分別,就像沒有人可以阻止命運中被注定的邂逅。在跨過了常規的情愛形式後, 他們進入一種更深層次的理解之中。我們不去評判他們的是非對錯,因為在愛情中絕無對錯可言。對我們來說最重要的是,他們是如此特別,無論藝術成就還是愛情 傳奇,已然成為絕版。他們用自己的身體和靈魂,為絕版的愛情,寫下無法磨滅的註解。在此,我們從書中的不同篇章選出一些語句,可以概括他們的愛情:


   「愛,要不沒有,要不全部擁有。」「愛就是互相傷害。愛就是把自己的傷口互相展示給對方。痛就那麼容易地顯得不重要了。」「愛到一種極限時,最需要相互 摧殘,藝術的施虐性被強調出來。」「每當我愛一個女人時,我越愛她,就越想傷害她,芙烈達是我這劣根性中最大的受害者。」「我這一生有兩件重大的意外事 故,一件是車子輾過身體的傷痛,另一件就是狄亞哥。」「當一段感情需要克服時,多數為時已晚,讓步的往往是理智。」「愛情這種事情是不存在的,存在的只是 愛情的證據。」』


  這些收錄了各自愛情精神的名言,每一句都很有道理,只是我不禁懷疑,當兩種相異的愛情觀相互 碰撞,是否就必 須有一方妥協或退出,否則結果非死即傷?抑或是雙方能夠將彼此的意念昇華,走出第三條路?又,我們在每一次戀愛的過程中,總是不斷改變自己的愛情信仰,見 異思遷,是否人類其實是種擅於適應愛情新環境的動物?


  每一次的愛情結束,其實都是又一次的絕版愛情,我相信每個人的每段愛情都是絕無僅有,不論是戀愛中的邂逅、兩人的相處模式、對白、共遊的愛情場景,不但是回憶,更是證據,證明我們曾在各自愛情斷代史中存在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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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31, 2005

上海瘋 = 醉上海?

  
  話說今年的尾牙敝公司決定走「上海瘋」的路線,由於之前從未辦過這樣的變裝尾牙,公司同仁都非常興奮,買旗袍的買旗袍,借馬褂的借馬褂,還不到尾牙就已經討論得熱熱鬧鬧。

   原以為律師事務所的尾牙一定是正經八百沒什麼搞頭,今年竟然瘋得讓人意外,還不到第二盤菜上來,幾個大頭就已經醉了一半,喝到中間已經是所有的律師都玩 瘋了,唱的跳的親的抱的,大家鬧成一團,那些律師平時的威嚴完全不見,像是脫胎換骨一樣,反而秘書們都還維持著形象,看著那些律師酒醉的樣子一邊咋舌。

   當晚的大獎多得不計其數,可能是敗那些大頭們的酒醉之賜,今年貴賓們都異常慷慨,除了原本提供的獎品禮券,現場更是被拱得捐了不少東西助興,我抽到的手 機就是其中之一啦(台哥大老闆捐的)!另外還有嚴凱泰夫人的現金十萬紅包袋(被拆兩半來抽)和嚴先生的數位像機五台,有錢人出手就是不一樣,捐禮物像買零 嘴似的,真是遙遠的世界。

  最後除了人人有獎,還抽到第二輪,所以很多人都是抱著兩份獎回家(像我隔壁的那個傢伙啊?就是一個 PRADA包外加一份嚴先生的Canon新款像機呢,哼哼!)。唯一的遺憾是,國賓飯店的菜真的很糟糕,份量少又難吃,結果大家整晚幾乎都是空腹喝酒,又 敬又乾幾輪下來整個場面已經失去控制了,連一向不太唱歌跳舞的黃老大竟然都開了金口,還當場秀了幾支舞。Mike是滿場追著大家跟他跳舞,John Kao是喊了整晚的「捐出來、捐出來」,連平常認真嚴謹的Tommy當晚都跟嚴夫人又抱又鬧(據說是七年來頭一遭)。

  其實大家事後公認,當晚最好的獎品就是跟嚴凱泰擁抱合照,可惜我這個「常任福委」根本忙得沒空,哼哼,反正他每年都會來,看我今年一定要跟他照到!!

  (有關其他尾牙相片請按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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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24, 2005

你的電腦mac了嗎


  喜歡apple的人應該都有注意到,最近蘋果電腦為了搶攻市場可真是卯足了全力,從先前推出的iBook G4到Mac 5,一方面維持Mac一貫優美線條與強大功能的視聽取向,一方面也祭出低價爭取更多客源,真是殺死不少Windows的個體戶。


  
以輕薄著稱的iBook G4和標榜大螢幕兼併主機與光碟機等一切配備的的Mac 5,在去年底推出時就造成不小的轟動,更不難看出Apple的野心。

iBook G4

Mac 5

Mac 5

   不過再怎麼樣便宜,動輒4、5萬元的電腦畢竟不是什麼小數目,很多人心動,但腰包掏不掏得出這筆款子卻是另一回事(就像我啦-_-)。可能就是為了要對 付我們這種貧窮的孩子們吧?蘋果今年年初接連推出了兩款低價精品,iPod shuffle和Mac mini,就是為了要搶攻那些對iPod和Mac心動卻不敢行動的消費者。
iPod shuffle  Mac mini

   對我來說,iPod shuffle完全沒有殺傷力,反正我已經有iPod了,而且iPod shuffle那512MB(最高1GB)的容量對我來說簡直完全沒有吸引力,連iPod mini的4GB我都覺得不夠用了,因此iPod shuffle當場就被淘汰出局。

  不過Mac mini倒是讓我非常心動,雖然一直想要Mac早期白色半球體主機上接LCD的那款,可惜遲遲不敢下手買,竟然就這麼被我拖到她停產,害我當時心痛了好一 陣子,現在出了Mac mini,雖然沒有漂亮的螢幕,但是精巧迷你的主機設計對我多少有點移情作用,尤其是房間沒位置放主機跟大螢幕的時候,Mac mini的出現簡直是救星啊……


        Mac mini

   哇!真的很mini吧(16.51 x 16.51 x 5cm)!簡直跟我iPod的變壓器差不多大小,但硬體配備卻一點也不差。1.25 GHz 以上的CPU,獨立顯示卡,加上可以支援藍芽,甚至連記憶體可以上加到1GB,可惜它40GB的硬碟對我算是有點小,不過這也可以買蘋果專用的外插式超大 硬碟(200GB)來彌補,對於基本的使用大致上是完全不成問題!

Mac mini

  所有的插座應有盡有,全都隱藏式的設計在後面,完全不浪費空間又美觀,蘋果就是這點最讚!光是看著他們的設計就是一種視覺享受,操作起來更是乾淨俐落,而且配備設計也都是精巧又貼心。哇喔喔喔喔?寫到這邊我真是快要衝出門去買一台了。

  如果你也是Windows的使用者,那麼只要接上現有的螢幕和滑鼠,Mac mini馬上就可以開始啟用,完全不用搬來又搬去外加插插頭,就像下面這樣,馬上就可以開始使用。


      Mac mini         Mac mini

  至於PC中原本的檔案,也可以利用iPod搬運到Mac mini上面唷!私心推薦一下,iPod本身也具有硬碟的效果,非常方便又實用,體重重一點點也是值得的啦!

  怎樣?你也心動了嗎?它的價錢應該會更令你心動!只要美金499元,折台幣大概也才2萬出頭,很值得吧!所以我才說蘋果這次真是擺明要吃下Wondows的市場,螢幕鍵盤滑鼠你都有了,2萬元就讓你升級到神氣的Mac世界,怎麼說都划算。

  再看看這張可愛的圖。


         Mac mini

  你用的電腦還是這種七八個便當盒型的巨無霸嗎?考慮一下Mac mini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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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22, 2005

推薦


  看到這個標題不知會不會有人以為我要來推薦(銷)東西?可惜沒有,反之,我還蠻不會向人推薦的,推銷倒是還頗拿手(笑)。


  我其實頂害怕別人請我推薦,尤其是推薦書籍或是唱片這種主觀性過強的項目,我一向是個對喜惡自我意識過剩的人,口味又怪,充其量也只是認真做功課以了解 社會大眾的主流趨勢罷了。舉個例來說,每次有人請我燒歌我都會反問他要哪些歌手專輯,要是他回說:「妳覺得好聽的就好了。」那我可能就會在D槽中泡個幾小時才有辦法決定,簡直比挑選能介紹的相親對象還痛苦,除了要比對星座個性興趣喜好外,還要回想對方平日的習慣或水準,真的、非常、麻煩。

   每天晚上我都要做睡前閱讀才能入睡,不論是新舊書都有,前天解決了徐林克的【愛之逃】,昨晚在書櫃前挑下本書的時候突然陷入長考,看過了這麼多的書,真要問我最喜歡的是哪本書或哪位作者,我竟說不出來,我想了很久,發現上面每本書或每位作者的內容或風格,只要有人問及,我就能夠如數家珍的發表滔滔言論,但我卻說不上來什麼是自己最喜歡的書,甚至是喜歡的作家。

  或許我有的只是好奇心和求知慾這種基本的喜好,我擁有對閱讀的熱情,卻沒有對書籍的自我意識。換言之,對閱讀挑選的本身,我幾乎可說是沒有自己的主見。

  倏地一陣驚愕,我感覺到自己的恐懼,好像我根本沒看過這些書,架上所有的印刷字我突然一個也不識,它們都變得如此陌生,書名和作者,全都好遙遠,那些閱讀後的省思和感動完全想不起來,但它們卻組成了活生生的我。

  當下我只覺得滿櫃的書好像都白讀了,只因為我不知該如何推薦它們,我只會解說和發表感言。又或者,推薦只不過是在感言後所加一句好話而已?

  對我而言,推薦就像送禮物一樣,是種技巧性的藝術,必須要發揮自己獨到(主觀?)的創意與見解,加上平日的觀察力與記憶,才會變得妥善理想。如果你自覺是個不太會推薦或送禮的人,那麼,請從今天開始乖乖做功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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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21, 2005

Marriage or Breaking up


  隨著年紀漸增,一年免不了是要被喜帖炸個幾次,雖然堅持不結婚的仍然大有人在,但妥協派的勢力似乎大得多了。


   結婚,一直被認定為是交往步驟中理所當然的其中一個,然後就是生小孩,接下來進入一般家庭的模式,就像電視連續劇那樣。沒有什麼不好,卻也說不出什麼真 正站得住腳的理由,反正以前所有結婚後才能做的事,比如性關係、同居、甚至生小孩,現在不必那些繁瑣的步驟也可以通通經歷,那麼,婚姻本身到底還有什麼必 要性?

  選擇結婚的人一年年增加,為了單身放棄愛情的卻也不少,我身邊有個朋友就曾經站在Marriage or breaking up的十字路口三次,都不是同一個人,但最後她還是放棄婚姻大道選擇走在單身貴族的馬路上,現在問她有沒有男朋友,她只笑笑的說現在不太想交。大家只說, 她還年輕,以後就知道了。知道什麼?我現在還不能懂。

  抱持著不婚主義的我,和有家庭壓力而必須要結婚生子的他,雖然還沒有被逼到非作 決定不可的地步,但我真的無法將兩人分歧的觀念和問題置之不理。我曾經猜想,現在我們都還太過年輕,他還會願意為了我可能的改變心意而繼續等待,但我卻誤 解為,是他接受了我的立場,也許有一天,他終於發現我不可能會接受婚姻,最後他只好離開。我知道自己自私,我說不想拖住他浪費他的時間,其實是為了不想看 見他突然離開的那一天,也許我們真的都還太年輕,現在還不必急著下決定,但,什麼時候才必須要下決定?是不得不說marriage or breaking up的那一天嗎?Isn't it too late?

  前幾天逛入唱片行,才發現我國高中時期瘋狂喜歡的某個日本歌手結婚了,歌手閃電結婚一向不是什麼新鮮事,但發生在她身上我卻完全不能接受。

         

  這就是我不能接受的原因!

  

   她是相川七瀨,出道就以搖滾叛逆少女的形象席捲日本,即使稱不上天后卻也小有名氣,想當初我可是對她崇拜得要死,叛逆少女怎麼能夠結婚呢?形象完全不搭 啊!教我怎麼接受?而且還改變風格,出了這麼溫馨甜蜜的一張專輯(專輯標題好像是寫給戀人們之類的),完全不敢相信啊!嚇得我當場在唱片行就失聲叫了出 來,之後的一整天完全陷入頹靡否定的情緒中。

   

  對了,聽說她還出了給親子一同觀看的故事書,真是除了錯愕還是錯愕。搖滾少女吶!?

         

  後來得知她是跟一個30幾歲的普通上班族結婚,雖然佩服她的勇氣,但要我接受還是另一回事,在我心中,叛逆少女是怎樣都不可以結婚的!可以懷baby但就是不能結婚!

  好像扯太遠了,不過相川七瀨的例子著實給了我不小的打擊,與其說是不能接受,其實更接近沮喪,像是自己的信念被全盤否定,原來叛逆少女終究也是會結婚的,連這麼不像是會結婚的人都結婚了,是不是大家最後都一定會結婚呢?那麼我的不婚主義又是在堅持些什麼?

  我還年輕,我還會變,關於marriage or breaking up這兩條路,我還在尋找第三條小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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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10, 2004

紀念第一Po


  折騰了很久終於為我漂泊的Blog找到一個新家,無名的系統實在是太可怕了,彷彿隨時都會突然世界毀滅一樣。


  Anyway,我會努力經營這邊的,然後努力學語法,只希望這個blog可以在我手中撐久一點。我真希望我能不是個虎頭蛇尾的人,雖然偶而虎頭蛇尾一下其實還蠻好玩的,但我身邊的人好像一點都不覺得好玩。

  By the way,第一篇就Po這種東西好像太沒意義了,等今天晚上吃完我家胖胖的生日慶祝晚餐再來報告心得好囉!現在我得要趕工去做他的卡片了。就先草草結束我的第一Po吧!(我果然還是個虎頭蛇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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