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乞丐的銀婚祝福
年關將近,公司的大小雜事也多到爆炸,明明距離農曆新年還好久,年終獎金也尚且遙遠,卻得趕忙為今年度收尾。
上禮拜,很不幸地,我的皮夾又掉了。本來開開心心的準備要去淡水,誰知道,才繞去公館買杯飲料,回來時手上的皮夾早已不翼而飛,八成是掉在路上,於是,繼上次包包不見後僥倖存活的皮夾及的證件卡片,終於在這回通通一次丟個乾淨,我只好安慰自己,幸好丟掉的不是剛買沒多久的相機,也不是我的NDSL(外加一大包同主機放一起的遊戲卡匣)。真是心酸。
於是在歲末的最後一周,我開始了每天給人請吃飯的可憐小孩。(請相信我真的無意以如此悲慘遭遇騙取大家的同情心及荷包!)結果我發現日子過的好像比丟掉皮包之前還好得多了,又有電影又有大餐的,不知道這算不算因禍得福?(我真樂觀)
幸好周五就要發薪水了,早已敲定禮拜六要去吃的牛角應該能如期成行。
今天是我老爸老媽結婚週年紀念日,雖然我不知道他們是哪一年結婚的,不過陳吉兒我都已經二十有三了(哎),他們應該也差不多到了銀婚吧?
我突然想到自己小時後,每次我爸媽一吵架(通常是我老爸亂發脾氣),我就會一副正義使者的模樣,叫(勸?)我媽跟我老爸離婚,然後還很體貼的跟她說,我都已經想好兩個小孩子的歸屬問題了,因為我弟跟我媽比較親,所以弟弟就歸我媽,我就歸我爸之類的。不知情的人應該都會覺得我是個家庭不和睦的小孩吧?
但事實根本相反,我爸跟我媽感情始終很好,假日都會相偕出門爬山、逛花市、逛書店什麼的,即便是無事也會散步去咖啡館看書,雖然我老爸的臭脾氣真的很可惡(結果通通遺傳給我),可是他們還是彼此相愛直到現在。
前幾個月我媽咪跟朋友去歐洲自住旅行一個月,我爸還每天用手機傳簡訊給她。(雖然他只打第一天就放棄了,因為他一個不小心按錯就整封消失,他生氣之餘決定交辦給我……於是後來都由他用筆寫下,我再用電腦登入,以他的手機號碼發送,他還特別交代我說不要告訴老媽,結果我媽果然很感動。)
現在我已經不會再勸他們離婚了(笑),都50幾歲了,離婚好像也沒什麼意義,而且我爸的臭脾氣已經收斂許多,我媽也開始懂的適時爭取該有的權益,比方說賴床,或者看韓劇之類的,聽起來很雞毛蒜皮,但我媽就是會很得意,但所謂生活中的樂趣要靠自己去發掘,也不過就是這樣吧。總之,祝他們可以日復一日相知相惜,就像現在,將現有的溫柔和情意維持下去,我想這是最難得的,也是最幸福的。